南京中医药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A类),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中医药和临床医学、药学有浓厚兴趣和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江苏省考生。
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如下:

注:
1.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标记专业为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项目,该类专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和转段条件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3.本年度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对中医药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且符合以下报名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一)学科特长类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
(二)学业优秀类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立项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就读中学同年级历史类或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50%(含)者。
2.来自四星级高中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就读中学同年级历史类或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30%(含)者。
3.来自其他中学的考生,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就读中学同年级历史类或同年级物理类名列前5%(含)者。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系统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综合评价申请表》。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审核情况,中学负责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证书,高二上学期、高二下学期、高三上学期的三个学期期末成绩、在就读中学同年级历史类或物理类排名,以考生上传的签字盖章申请表填报数据为准。未单独组织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中学,可用“模考”成绩替代高三上学期期末成绩,并填入该项。
上述材料均须按要求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的成绩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等)均须经中学审核,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一)资格初审
1.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
2.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通过综合评价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于6月9日至14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报到、面试
考生本人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4日至15日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报到和面试(具体安排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考生
1.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入围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招生的有关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志愿中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
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所报专业符合学校选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规定,其中: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所列专业。
(二)加权评价
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围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采用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对入围考生依据“按加权总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则按照江苏省确定的投档排序规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总分=高考成绩÷750×100×0.7+面试成绩×0.3
各项目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包括转专业、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
网上报名截止
2025年5月10日
(5月10日23:50关闭报名系统)
初审公示
2025年5月25日前
面试确认及缴纳费用
202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打印准考证
2025年6月9日至14日
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报到、面试
2025年6月14日至15日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入选查询
2025年6月22日前
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办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监督管理
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在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承诺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就读中学须依据考生的学籍档案、在校表现等如实反映考生在高中阶段各方面情况,根据高校要求积极协助提供有关材料,并做好考生相关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给省教育考试院。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 编:210023
网 址:https://zs.njucm.edu.cn
邮 箱:zsb@njucm.edu.cn
电 话:025-85811852
微信公众号: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
本简章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校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